古代对小孩的四字总称

古代对小孩的四字总称

一、襁褓——古代人未满周岁的儿童

襁褓 [ qiǎng bǎo ]

释义:包裹婴儿的被子和带子。

引证:艾青 《年轻的母亲》诗:“打开襁褓又包好,抱起婴儿又放下,嘴里在自言自语,好像和婴儿对话。”

二、孩提——2-3岁

孩提 [ hái tí ]

释义:

1、指幼儿时期。

2、儿童;幼儿。

引证:何其芳 《<燕泥集>后话》:“这个名字我很喜爱,因为它使我记起了孩提时的一种欢欣。”

三、总角——八九岁到十三四岁,不分男女都这样代指

总角 [ zǒng jiǎo ]

释义:古代未成年的人把头发扎成髻,借指幼年。

垂髫(古代儿童将头发分作左右两半,在头顶各扎成一个结,形如两个羊角,故称“总角”)

引证:清曹雪芹《红楼梦》排名较好回:“这院门上也有四五个才总角的小厮,都垂手侍立。”

笔顺

四、黄口——10岁以下

黄口 [ huáng kǒu ]

释义:

1、雏鸟的嘴。借指雏鸟。

2、指幼儿。

引证:阿英《夜》:“孤儿寡妇的哀号,白发黄口的凄吟,一切的经过,又完全涌上心头。”

五、垂髫——七、八岁儿童

垂髫 [ chuí tiáo ]

释义:古时童子头发下垂,不加扎束,所以称幼童或童年为垂髫。髫(tiáo):小儿下垂的头发。

引证:郁达夫 《青岛杂事诗》之六:“握手凄然伤老大,垂髫我尚记当年。”

古代对小孩的四字总称

人初生叫婴儿,不满周岁称襁褓。2至3岁称孩提。女孩7岁称髫年。男孩7岁称韶年。1

0岁以下称黄口。13岁至15岁称舞勺之年。15岁至20岁称舞象之年。女孩12岁称金钗之年。

女孩13岁称豆蔻年华。女孩15岁称及笄之年。16岁称碧玉年华;20岁称桃李年华。24岁称

花信年华;女子出嫁称票?梅之年。男子20岁称弱冠。30岁称而立之年。40岁称不惑之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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